庭審現場
  廣西東興市“7·23”殺人案20日在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何深國於7月23日持砍刀沖入東興市人口和計銀行利率劃生育局,砍死2人,砍傷4人。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根據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被告msata何深國今年33歲,家住東興市馬路鎮大橋村中架連組,有精神病史,平時在家務農,與妻子育有4個子女。2013年7月22日16時許,何深國持戶口本、出生證明、殘疾人證等相關證件,到東興市計生局法規統計股為自己的第四個小孩辦理超生入戶的相關手續,但因為沒有繳納社會撫養金,工作人員無法為其出具相關證明,何深國揚言第二天要持刀過來砍人。
  7月23日早上8時許,何深國攜帶事先磨九份民宿好的砍刀,駕駛摩托車來到東興市計生局,先上至三樓法規統計股辦公室,發現無人後隨即進入隔壁的辦公室,揮刀砍向正在辦公室內上班的4名計生局工作人員,造成2人當場死亡,2人受傷。隨後何深國在該辦公室門口又砍傷1名聞訊前來的計生局工作人員,併在下樓時砍傷1名在同一棟樓里工作的律師。案發後何深國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被告人何深國在法庭上稱,計生部門之前為自己的妻子做絕育手術時沒有征求自己的意見,而自己到計生局辦理借款手續時又被告知無法提供相關證明,這些都讓何深國對計生部門工作人員“很惱火”。
  何深國說,在砍死2人,砍傷4人後,他走到計生局門口,看到一輛小轎車開過來,何深國問車裡的人是不是計生局的人,對方沒有回答,“如果他說是計生局的,我也砍他系統傢俱了。”
  被告辯護人提出,被告人有精神病史,應考慮對其減輕處罰。公訴人則出具了由廣西南寧市第五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的司法鑒定,證明何深國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案發時處於緩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新華
  (原標題:在計生局致2死4傷案昨一審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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