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江蘇省人民檢察院14日公佈,經審查決定,依法對連雲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陸雲飛(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陸雲飛,1960年2月出生,江蘇啟東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82年2月參加工作。2008年,陸雲飛擔任連雲港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今年8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顧 敏)
  (原標題:連雲港副市長陸雲飛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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